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帮扶工作要求

时间: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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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援助关爱基金是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持续做好资金筹集工作的同时,需切实发挥本级基金的救急济难和叠加帮扶作用,为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享受社会保障后再织密一层兜底保障网,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大困难帮扶力度

突出救助重点,精准施策帮扶:一方面,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军人,要充分整合各级基金与社会组织力量,结合困难群体家庭收入、致困原因、实际需求及政策资源等情况,精准制定涵盖产业、就业、生活、教育、助医、助残、精神关爱等领域的多元化关爱帮扶项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帮扶援助,切实助力困难退役军人家庭脱贫;另一方面,对已脱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军人,要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动态掌握其生活状况,若出现生活困难需及时介入帮扶,严防因病因灾、突发急难事件等导致返贫。

二、提升基金帮扶时效

针对因重病、灾害或突发性变故等遭遇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需主动下沉基层排查情况。对符合帮扶援助条件的对象,要即时纳入帮扶范围;进一步优化申请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对于情况特别紧急的,可先行实施帮扶援助,后续再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在危难时刻能第一时间获得有效帮扶。

三、常态化做好帮扶援助工作

各地要制定年度帮扶计划,立足退役军人特点诉求,结合服务保障实际需求,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三是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通过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援助体系,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尽力而为,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持续稳定的帮扶保障。